佛尔思:鸽了


一个只搞诡秘的小号

《芳心纵火犯(2)》

/辛摇翘视角


又名:谁人不爱韩青禹

 

谁说一见钟情,与色相无关?

 

辛摇翘喜欢韩青禹,确实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她小时候被叫神童,大一点了就被当成天才。但是她自己一直也没有个具体的概念,也就是源能融合度高点,脑子转得快点而已。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母参加各种科研项目了,普通小姑娘的青春期偷偷在课桌下面看言情小说,为小说里的男主脸红心跳这样的感受她是一点也没体验到的,也想象不出来自个春心萌动到底是个什么模样。甚至关于爱情这种东西,她一直都怀疑是否能够从她的身体里分泌出来,毕竟一直跟数据资料打交道,她能够遇到的男性,除了她爷爷就是科研院所里比她大一轮两轮的叔叔爷爷辈的了。

 

但是当时看到韩青禹,辛摇翘第一次明白了小鹿乱撞并不是个只在字典里出现的平面词汇,它是立体的,它现在就揣在她心里。跟妈妈说起的时候,她笑着说辛摇翘是跟男孩子接触少了,所以才这么容易喜欢一个人。但是辛摇翘摇摇头,认真地说,“不一样。”辛摇翘喜欢韩青禹,并不是因为当时看到资料上的登记照觉得他好看所以才喜欢的,也不是后来趴在坑里,见到了韩青禹才喜欢的。而是在她目睹了韩青禹一次次拎着刀,像是绝地的孤勇英雄一样,在所有人绝望的时候,挺身而出,他不等希望来,他就是希望,他自己创造希望。一次又一次,他把所有人都从死亡的边缘,从绝望的淤泥里拉出来,再拍拍身上的灰尘,走向下一个人。他做得理所当然坦坦荡荡,没有崇高的追求也没有大道理,只是他知道他在这里,所以不得不救。

 

韩青禹和他的兄弟们无数次死战,死里逃生无数次,每一次辛摇翘心里揪着,看着他从必死之局里逃出来,看着他伤痕累累又把伤疤蜕变成了盔甲又再一次被撞烂血肉分崩离析骨骼重新生长,每一次,辛摇翘都会多喜欢他一点。

 

即使,即使他就是个死铁直人,是铁树都能开花,他也难得开窍的榆木疙瘩,辛摇翘还是会喜欢他。她的喜欢热烈又真挚,在她不长的十几年里,她从来没有喜欢谁的经历,也不知道怎样才是对的,她是在凭本能喜欢韩青禹。她的喜怒,她的心弦,都为韩青禹一人牵动,是念出“韩青禹”三个字都会嘴角上扬。

 

“我会追上你的。”少女看向泛起鱼肚白的天际,又是新的一天到来了,她和韩青禹还相隔很远,但是很快,她就能再见到他了。

 

想到能再见到他,辛摇翘的脸颊都不住地发烫。

 

“欸摇摇,你脸怎么红了?是发烧了吗?”妈妈担忧地走过来。

 

“没、没有啦。”辛摇翘捂住脸走进了自己房间,在妈妈了然的笑声里装鸵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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